我局在收到且财发【2017】52、53号文件后,领导高度重视,组织财务人员对文件进行了学习和传达,并安排会计对我局的财政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梳理,现将自查工作情况说明如下:
一、自查工作落实情况:
我局成立了以局长阿达来提尼亚孜为组长的财政资金自查小组,副组长为我局纪检安东,成员有我局分管财务的副局长吐尔逊艾拜、会计马晓薇、出纳坎丽比努尔喀斯木。
二、自查工作进展情况
在自查的过程中,我们及时按照文件要求对我局不规范的资金支付以及不完善的财务制度进行了完善、补充,做到有据可循,严格按照财务制度进行审核、支付。我局的账户设立均有财政部门的核准,并能对加强对账户的管理,不存在私设小金库的行为。我局所有的均已办理了公务卡,实现了公务卡结算。并和每位办理公务卡的干部签订了公务卡持卡协议,对干部持公务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