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林业局2016年集体合同》执行情况报告
一年来,林业局按照《劳动法》、《工会法》、国家《集体合同规定》的有关规定,严格履行《林业局2016年集体合同》,切实维护广大职工的政治民主权利和经济文化利益,促进了企业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
一、甲乙双方履行集体合同制度情况
(一)劳动用工方面。林业局严格按照《劳动法》及相关政策的规定,对职工劳动合同的签订、变更、续订、终止、解除等工作进行依法管理,不断推进人力资源结构的合理配置,充分做到了人尽其才,保持了劳动关系的稳定。
(二)劳动报酬方面。林业局按照效益决定分配原则,切实做到职工收入增减幅度与林业局效益增减同步。保证了职工在法定休假和依法参加社会活动期间的工资和福利待遇不变。
(三)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方面。林业局严格按照《劳动法》的规定,实行每周40小时工作制,每周休息2天。制定了科学合理的工作计划,严格控制加班加点,因生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