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务服务中心吃空饷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
根据市关于吃空饷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有关精神,结合单位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清理对象
1.在单位挂名并未实际到岗上班,但从单位领取工资、津贴补贴的;
2.因请假、因公外出期满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或旷工等原因,按规定应当与其终止人事关系,但仍在单位领取工资、津贴补贴的;
3.已与单位终止人事关系或已办理离退休手续,仍按在职人员领取工资、津贴补贴的;
4.已死亡或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失踪,仍由他人继续领取工资、津贴补贴的;
5.受党纪政纪处分及行政、刑事处罚等,按规定应当停发或降低工资待遇,但仍未停发或按原标准领取工资、津贴补贴的;
6、借调人员和聘请临时用工的情况;
7、其他违纪违规领取工资、津贴补贴的。
二、方法步骤及时间安排
专项治理工作采取自查与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