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2017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自查报告
区纪委:
按《关于2017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意见》(委发[2017]13号)及《关于2017年乡镇和区级部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进行考核的通知》(责办[2017]4号)精神和要求,我乡认真组织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推动两个责任落实情况
(一)积极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情况
一是开展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乡、强化组织领导,层层落实党风廉政责任。成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确定了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人,班子成员按照一岗双责要求,明确分工。分别与各村(社区)、乡级单位签订了党风廉政责任书,进一步明确抓党风廉政的责任。2017年乡、分别召开了9次联席会议学习党风廉政建设相关规定,于2月25日召开专题会议学习两个主体责任文件,分析本乡党风廉政情况。年初制定了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亲自部署本乡党风廉政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