街道办便民服务中心岗位服务明星评选活动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街道办便民服务中心文明窗口建设,争创惠州市青年文明号,发挥先进典型示范引领作用,激发服务窗口人员工作积极性,展示街道办良好服务形象,经研究决定,在便民服务中心开展岗位服务明星评选活动。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评选对象
在街道办便民服务中心工作半年以上的在职干部职工。
二、评选办法
(一)评选的名额。岗位服务明星每季度评选一次,每次评选2名。
(二)评选内容。对参评人员进行德、能、勤、绩、廉综合评比,满分为100分。
1.具有较高的思想素质。热爱本职岗位,恪守职业道德,全心全意为群众服务,努力提升街道办形象。
2.具有较强的专业服务能力。主动服务意识强,沟通技能良好,接待服务对象耐心细心、热情周到、有问必答,具有良好的示范效应。刻苦钻研业务,有丰富的专业知识和较高的服务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