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粮食局2016年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情况工作汇报
2013年11月在全体会议上提出了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负主体责任,纪委负监督责任。强调特别是主要负责人必须牢固树立不抓党风廉政建设就是严重失职的意识,解决好不想抓、不会抓、不敢抓的问题,切实担负起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为了全面履行好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2014年,我局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在县委正确领导下,并在县纪委监察局的监督指导下,粮食局坚持以为指导,认真贯彻上级的各项精神,把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根除腐败,促进和保障经济发展作为第一要务,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为促进粮食事业发展提供了有力的保证和纪律保证。现将情况报告如下: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切实落实好一岗双责。
首先认真落实主体责任。局成立了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局长任组长,认真履行一把手职责,其他成员为副组长,紧密配合好工作,机关各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