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开展优化营商环境,拓展外商投资企业发展空间活动方案
为贯彻鲁商办发〔2014〕9号通知的要求,全面提高外商投资便利化水平,不断扩大利用外资规模,提高利用外资质量效益,制定如下活动方案:
一、发挥高层推进利用外资工作机制作用,定期走访并建立重点企业联系制度
各级及其职能部门在利用外资中发挥着重要的引导作用,根据《通知》要求,每年3月为集中走访月,我市将组成由分管局长和分管县长为组长的领导小组,深入企业走访、座谈,切实解决企业在经营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在各县市区选取2个具有代表性的企业作为联系点,深入了解企业诉求和外商需求。
二、建立各重点项目推进落实机制,确保在谈在建项目尽快到位
建立重大外资项目联席会议制度、重点项目协调推进工作机制和重大项目帮包责任制,突出抓好在谈在建项目资金到位。对重大项目采取特事特办和一事一议,加快项目推进落实。认真调度外资项目在用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