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税局学习贯彻《工作条例(试行)》情况报告
根据《国税局关于认真学习贯彻〈工作条例(试行)〉的通知》(新国税发〔2015〕49号)和《国税局关于转发认真学习贯彻<工作条例(试行)>的通知》(巴国税发〔2015〕46号)通知要求,我局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召开会议研究,并安排专人负责此项工作的开展,对我局现有设立、成员配备、工作规则等进行一次全面清理规范,现将清理规范情况报告如下:
一、认真开展《工作条例(试行)》的专题学习和研讨
自8月18日接到《国税局关于转发认真学习贯彻<工作条例(试行)>的通知》(巴国税发〔2015〕46号)文件后,我局第一时间将开展《工作条例(试行)》列为中心组8月28日的学习内容,除王红柳副局长参加访惠聚工作不能参加外,其他四位成员均到场参加了学习研讨了《条例》,各位成员通过认真的学习后展开了热烈的讨论,并将其记入了中心组学习笔记中。同时把学习《条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