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有限公司
职工代表大会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切实保障公司全体员工的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权力,充分发挥职工的积极性和创造力,依靠群众搞好企业各项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要建立和健全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和其他民主管理制度,保障与发挥工会组织和职工代表在审议企业决策、监督行政领导、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等方面的权力和作用。
第三条职工代表大会是公司实行民主管理的基本形式,是职工行使民主管理权力的机构;公司工会是职工代表大会的工作机构,负责职工代表大会的日常工作。
第四条职工代表大会接受公司的思想政治领导,贯彻执行国家的方针、政策,正确处理国家、公司和职工三者利益关系,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第五条职工代表大会应当积极支持公司经营班子行使经营管理决策和统一指挥经营活动的职权。
第六条职工代表大会实行。
第二章职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