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级组织星级化管理创建实施意见(试行)
为进一步深化农村基层建设三级联创活动,巩固和扩大乡(镇)创建五个好和村创建五个好党支部成果,充分发挥农村基层组织在新农村建设中的组织和推动作用,建立和完善农村先进性建设长效机制,全面提高农村基层建设的整体水平。依据县委组织部《关于印发地区村级组织星级化管理创建办法(试行)的通知》精神,结合乡实际,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提高党在农村的执政能力和永葆先进性为目标,紧紧围绕建设新农村这个主题,按照推动发展、服务群众、凝聚人心、促进和谐的要求,引入星级化管理模式,积极培育基层建设示范村,通过典型示范,不断推进农村基层建设再上新台阶。
二、适用范围
全乡28个行政村。
三、定星依据
本着细化具体、奖惩激励、动态管理、严格兑现的原则,根据农村基层建设星级化管理考核细则及评分办法,进行量化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