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全体会议关于实行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要求,根据《市委办公室娄底市人民办公室关于在全市各级国家机关中实行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的实施意见》(娄办发〔2016〕10号)文件精神,特制定我局《实行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工作方案》。
一、主要目标
按照全面推进依法治市、建设法治娄底的目标要求,认真贯彻实施《法治湖南建设纲要》和《湖南省法制宣传教育条例》,把普法与执法结合起来,建立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明确普法主体责任和工作机制,发挥国家机关在普法工作中的职能作用,促进法治宣传教育深入开展。
二、责任主体
谁执法谁普法工作责任主体为:市商务粮食局各科室及局属各单位。
三、工作任务
1、明确工作责任。本局在以局长为组长的普法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开展普法宣传工作,局长为责任人,分管领导及各科室、二级单位负责人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