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创建省级食品药品安全城市自查报告
根据《宿州市人民办公室关于开展创建全省食品药品安全城市实施方案的通知》(宿政办发〔2015〕8号)部署,我县迅速召开专题会议,组织相关单位、部门认真学习创城任务分解,严格按照《2015年宿州市创建省级食品药品安全城市任务分解》的要求,认真细致地进行了相关资料的收集、整理及现场迎检工作的准备。围绕考核内容切实开展了自查,并进行查漏补缺,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1、成立主要负责牵头的食品安全,统一负责、领导、组织、协调本行政区域食品安全工作。
分值:1分,自评:1分。
2、建立食品药品安全目标管理责任制,健全监管工作机制,明确监管责任主体,与下级签订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县委印发《目标责任综合考核实施方案》,食品药品安全工作占2分;县委组织部印发(砀组字〔2016〕3号)文件,将食品药品安全考核结果纳入对镇(园区)班子和相关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