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护局2015年县域环境空气质量考核情况报告
泸州市环境保护局:
按照四川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印发<四川省县域环境空气质量考核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川环发〔2014〕157号)和泸州市环境保护局《泸州市环境保护局办公室转发<关于组织开展县域环境空气质量考核通知>的通知》(泸市环办发〔2016〕2号)要求,(...内容隐藏,请先注册或登录...),认真组织我县环境监测站开展了2015年度环境空气质量监测工作。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监测基本情况
我县县域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点位为环保局。该点位能客观反映我县县城区域环境空气质量状况及变化趋势。
2015年,(...内容隐藏,请先注册或登录...),按照《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评价,(...内容隐藏,请先注册或登录...),超标57天,(...内容隐藏,请先注册或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