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安〔2016〕8号
水利厅安全生产
关于印发《水利厅开展节后复工复产和两会期间安全生产督导检查实施方案》的通知
为确保节后复工复产和两会期间生产安全,根据省安委办《关于开展节后复工复产和两会期间安全生产督导执法活动的通知》,制定了《水利厅开展节后复工复产和两会期间安全生产督导检查实施方案》,现印发你们,请结合自身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附件:水利厅开展节后复工复产和两会期间安全生产督导执法实施方案
安全生产办公室
2016年2月23日
附件:
开展节后复工复产和两会
期间安全生产督导检查实施方案
为确保节后复工复产和两会期间生产安全,根据省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开展节后复工复产和两会期间安全生产督导执法活动的通知》(安委办传〔2016〕9号)精神,扎实开展全省水利行业节后复工复产督导检查活动,切实提高活动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