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大力挖掘、传播优良家风,根据县家风活动领导小组《关于开展“好家风家庭”评选活动的通知》洪家风办[2015]24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举办城管系统干部职工“好家风家庭”评选活动,现制定本次活动方案。
一、组织机构
为了开展好了家规家风系列活动,局成立了以主要领导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各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局工会唐克彬具体负责此项工作。
二、评选条件
入选家庭应达到以下标准:
1、家庭成员遵纪守法,家人之间和睦相处,亲友邻里团结融洽,邻里认可度高。
2、家庭成员爱岗敬业,勤奋好学,实绩突出,诚信友善,所在单位评价好。
3、家庭成员面对困难坚强不屈,面对工作生活中的成功谦虚谨慎,助人为乐,公德优良,社会口碑好。
三、评选相关要求
(局机关、整治办、防违办、督查科、广场办)五个部门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