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青〔2016〕3号
关于做好2016年大学生创业扶持
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为贯彻落实以创业带动就业战略,(...内容隐藏,请先注册或登录...),根据《大学大学生创业基金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内容隐藏,请先注册或登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对象
全日制在校本科生、研究生(不包括应届毕业生)。
二、申请人(团队)基本条件
(一)身体健康,(...内容隐藏,请先注册或登录...),无拖欠学费等不良信用和违规、违纪、违法记录;
(二)具有较强的自主创业意愿和创业能力;
(三)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管理能力;
(四)具备以下条件者优先考虑:
1.已获得创业培训合格证者;
2.参加校、市、省及级创业大赛并获奖者;
3.已注册成立公司或入驻校内、校外创业孵化器者。
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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