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2016年财政存量资金自查报告
县财政局:
按照县委办《关于开展财政存量资金督查的通知》(彭党办发〔2016〕113号)文件精神,我乡高度重视,及时安排相关业务人员对2016年财政专项资金的使用管理情况进行了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存量资金基本情况
截止2015年12月31日,我乡结存资金1666040.74元,其中:国库集中支付结存62500.00元,单位账户结存1003540.74元,财政专户结存600000.00元;截止2016年8月底,结存资金6198005.32元。其中:国库集中支付结存3644566.97元,单位账户结存1953438.35元,财政专户结存600000.00元。
二、存量资金结存原因
截止2016年8月31日底单位账户结存资金6198005.32元,其中:救灾款291681.70元,按季度支付,救急难资金3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