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文化市场管理办公室(文化市场
稽查大队)机构编制方案
根据《县事业单位机构编制清理规范工作实施方案》(青党办发〔2007〕27号)和《地区编委办关于县事业单位清理规范方案的批复》精神,将县社会文化市场管理办公室(文化市场稽查大队)更名为县文化市场管理办公室(文化市场稽查大队),为全额预算管理事业单位,机构规格为股级,隶属于县文化体育局管理。根据阿地人字〔2006〕291号文件精神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其职责任务和人员编制配置如下:
一、主要职责任务
1、宣传文化市场的有关政策和法律规则。
2、检查监督文化市场经营活动,查处文化市场的违法经营行为。
3、参与和协助社会文化管理和扫黄打非工作。
4、归口管理全县文化娱乐市场、美术市场、电子出版物市场、艺术培训市场、印刷业及其他文化经营活动。
5、负责营业性文化娱乐活动、印刷业营业性文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