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检察院2015年度领导班子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情况报告
2015年,我院紧紧围绕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深入学习贯彻讲话精神,认真落实市委和区委党风廉政建设各项重大部署和纪委五次全体会议、省纪委十届四次全体会议、市纪委十二届五次、区纪委十届五次全体会议精神,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扎实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强化政治责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始终把工作放在突出位置,作为推动检察事业持续健康发展的重要保障,坚持做到与检察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召开专题会议风廉政建设工作任务进行研究,将工作任务分解细化、落实到具体部门和责任人。同时,召开党风廉政工作会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联席会议,风廉政建设工作进行安排部署。按照四个亲自的要求,坚持守土有责、守土尽责、守土负责,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人责任。班子其他成员根据工作分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