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调解矛盾纠纷的实际工作中,不同的矛盾纠纷就应用不同的调解方法,甚至相同的矛盾纠纷,因当事人的性格不同和所受教育的程度不同,以及当事人所处的社会环境不同也应用不同的调解方法,而不同的调解方法就有截然不同的调解效果,恰当的调解方法就有事半功倍的良好效果,而不恰当的调解方法往往事倍功半,甚至导致调解失败。那么,在调解工作中怎样才能使调解方法恰当,从而有效提高纠纷调解效率和效果呢?笔者总结自己二十二年来的调解工作实践,提出以下拙见,供有志于纠纷调解工作的人士参考.
一、掌握纠纷调解主动权,占据纠纷调解主动地位
(一)调解前要深入实际搞好调查研究,掌握第一手材料
伟人曾经说过:“没有调查就没有发言权”。调解工作的实践也证明只有进行认真的调查,才能掌握实情,才能了解事实真相,才能明辨是非曲直,才能为纠纷的成功调解打下良好基础。如果不做任何调查就仓促上阵调解,调解人员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