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全体会议和上级纪委全体会议精神,全面推进全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强化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将“负主体责任,纪委负监督责任”的要求具体化,经研究,决定在全区基层建立“问效问廉问责”的“三问”工作制度,具体实施意见如下:
一、建立“问效”工作制度
“问效”工作制度主要指通过建立效能督查、双向反馈和跟踪督办制度,全面掌握基层工作动态,全力提升基层工作绩效。
1.实施效能督查。发挥各镇(开发区、街道)纪(工)委、村(居)民监督作用,通过走访服务对象、开展效能问基层、进行明查暗访等方式开展督查,着力发现基层干部、工作人员在服务发展、服务群众过程中存在工作作风、工作效能、廉洁自律等方面的问题。
2.实施双向反馈。各镇(开发区、街道)在效能督查中发现的问题或情况,及时上报所在辖区农村纪检监察工作室(以下简称为“农村工作室”);农村工作室在效能督查中发现的问题或情况,及时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