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考核原则
1、坚持与工作目标业绩相挂钩原则。
2、坚持村级资金总量不突破、债务不增加原则。
3、坚持落实四个“一票否决”原则。
4、坚持组织考核与群众评议相结合原则。
5、坚持客观、公正、公平原则。
二、考核对象
考核对象为村(社区)两委班子和村(社区)两委班子成员两级。
三、工资构成
村干部工资由两部分构成,即基本工资、考核工资。
基本工资:是指各村按岗位确定的全额工资的60%部分,由财政所实行按月直达到各村干部工资账户。
考核工资:是镇对各村按岗位确定的全额工资的40%进行考核,根据考核结果按比例兑现的工资部分。
四、以奖代补
是根据各村考核评分结果,全镇对各村评定一、二、三等奖评奖等次,由镇和村委会按照一定奖励标准兑现。
五、考核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