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改进司法作风活动初期,片面地自我满足,自认为工作好、表现好,没有什么问题需要自查自纠。同时觉得自己虽有缺点,但问题不大,都是小毛病,对纪律作风整顿教育的责任感、危机感认识片面,反映出我对纪律作风整顿教育认识存有偏差,态度不够端正。
2、业务知识不够钻研。表现在:对待工作有时不够主动、积极,只满足于完成上级机关和领导交给的任务,在工作中遇到难题,常常等待领导的指示,说一步走一步,未把工作做实、做深、做细。不注重法律知识的全面性,等到问题的出现再想办法解决。有时由于工作的重复性,图个省事,照搬照抄,只要按时完成工作就算了了事。在工作中遇到繁琐、复杂的事情,有时会采取逃避的方法,认为船到桥头自然直,不是自己力求寻找对策,而是等待办法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