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关于开展对三重一大贯彻落实情况检查的通知》(都纪发[2009]7号)精神,我办对此项工作进行了认真的安排部署,对涉及三重一大的工作实施情况安排相关人员进行了检查,经过自查,我办今年以来按照规定,严格落实,没有违反规定和制度的事件发生。现总结报告如下:
一、健全了办机关三重一大监督管理制度
(一)凡三重一大事项都要经过领导集体内部讨论决定,讨论中要报请市纪工委局参加并进行审议,组织落实过程中要争取纪检监察的监督,办结最终结果向市纪工委局反馈,并在一定范围内公开。
(二)三重一大事项集体讨论前,应由牵头科室负责人准备相关资料报主管领导,主管领导负责在集体会议上通报,与会人员逐一表态,提出明确意见。
(三)机关领导集体会议分会议和行政办公会议。由会议决定的事项,要坚持,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做出决定,会议记录由专人负责;由行政办公会议决定的事项,要经过与会人员的充分讨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