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物检疫工作是科学防制动物疫病的重要环节之一。它是一项科学性、管理性都很强的系统工作。自1997年《动物防疫法》(以下简称《动物防疫法》)颁布实施以来,特别是非典型性肺炎、高致病性禽流感和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疫情发生以来,动物检疫工作受到了社会和各级的高度关注。年1月1日,《动物防疫法》经过补充修订重新颁布实施,防疫工作更加规范化、现实化,但任何法律都不是一劳永逸的。在市场经济建设的具体工作中坚持以和,深入贯彻落实,进一步解放思想,认真有效地贯彻《动物防疫法》,显得越来越重要,《动物防疫法》中提出对检疫实行全过程管理,这是十分正确的。结合我县实际,对如何进一步做好动物检疫工作,谈几点体会,仅供参考。
一、保障经费,改善装备。要按《动物防疫法》的规定,将各级动物防疫监督机构纳入地方财政全额预算管理范畴,由公共财政足额保障其人员工资和日常运转费用,其依法收取的检疫等行政事业性收费和罚没收入一律上缴财政,实行“收支两条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