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查设计的14项人才素质中,用人单位非常强调“敬业精神”,90%将之列为选用人才时最看重的素质。此外,对“合作精神”、“素质”、“身体健康”和“吃苦耐劳”的偏好率均在40%以上,明显高于其他被选择素质。这在一定程度上表明,用人单位选用人才时的功利性考虑,即选用人才首先考虑的是要能做事,能为单位带来效益。很多单位不愿意接受女毕业生,也是出于这种功利的考虑,认为女生工作后随即面临结婚、生育等问题,会给单位增加额外负担。
课题组认为,用人单位的这种功利化倾向无可厚非,这正是市场竞争条件下用人单位理性选择行为的典型表现。但是,由于这种功利性考虑,导致用人单位选用人才时存在“重用人,轻育人”、“重能力,轻品质”、“重手段,轻目的”的误区。
“重用人,轻育人”,指用人单位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