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请示的含义和应用范围
(一)请示的含义
请示是机关都广泛应用的一种上行公文。
2001年发布的《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第九条第九款规定:请示
适用于向上级机关请求指示、批准。
1996年办公厅正式印发的《机关公文处理条例》第七条第九款,也对请示作了相同的规定:
用于向上级机关请求指示、批准。
(二)请示的应用范围
请示作为报请性的上行文,应用范围十分广泛。大致可归纳为以下几个方面:
下级机关遇到新情况、新问题,因无章可循而没有对策或没有把握,需要上级机关给以指示的时候,要用请示;
下级机关在处理较为重要的事件和问题时,因涉及有关方针政策必须慎重对待,需要报请上级机关批准时,要用请示;
下级机关在工作中遇到问题,虽然有解决的办法,但由于职权、条件的限制,没有权力或没有能力实施这些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