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前教育是我国学制的第一阶段,是基础教育的有机组成部分,担负为人才培养奠基的艰巨任务,是全面提高我国人口素质关键环节之一。学前教育事业蓬勃发展的重要因素是教育质量,办好幼儿园,提高整体教育质量,关键在于园长。为充分调动园长办学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增强起办园的事业心和责任感,保证全街道幼儿园的保教工作有条不紊的进行,提高办园的水平和保教工作质量。现制定出如下考核办法。
一、基本分:
学园规模达5个班以上为12分,三个班(包括三个班)以上为10分,三个班以下为8分;全园幼儿根据标准编班。
二、学园管理:
1、根据“纲要”精神、教育部门要求并结合本园实际,制定出学园学期工作计划并于该学期的第三周前送交教育办。
2、期末认真分析整个学期的工作情况,虚心听取教师对幼儿园工作提出改进的意见,并写成学期总结于放假前一周送交教育办。
3、每月(4次)必须认真完成各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