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执行《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和《黑龙江省普通中小学督导评估工作方案(试行)》,切实加强学校管理,切实提高师生素质,推动教育事业的发展,依据黑教督(2003)160号和哈教发(2003)67号文件精神。我校本着“坚持原则,实事求是,全体动员,认真自评,自我认识,自我调节,自我完善,显优抑劣,发展创新”的原则。充分准备,统一安排,细致分工,集体参与对我校近年来素质教育的实施进行全面、认真的自我评估,现将自评情况报告如下:
一.自评工作的组织、实施
1.成立自评领导小组:
组 长:张 韬
副组长:李夜明 任 波 高春芝
组 员:卢玉春 宋君哲 张巾英 杜春玲 单敏 张伟陈书祥孙继文 康丹宁 于宝权 何杰 吴艳秋 刘惠良 曲辉 祥李波陈艳纬
2.自评小组人员分工
张韬全面负责自查自评工作的组织安排,督促检查,召集有关会议,汇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