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社区居委岗位责任制百分考核的实施意见[VIP]

发布时间:2006-11-29文章大小:2016字节页数: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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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社区居委岗位责任制百分考核的

实施意见

为进一步加强社区居委建设,提高社区居委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确保工委各项工作目标的实现,推动我处各项事业向前发展,特制定本考核办法。

一、精神文明工作考核(100分)

(一)工作:(22分)

1、领导班子思想作风建设好,自身管理严格,团结协调,顾全大局,有较强的开拓进取精神的得5分,否则不得分,班子不团结或有违纪现象扣0.51分。

2、能积极开展社区工作,组织健全、制度完善、活动正常,做到每次活动有记录,联系群众有效果,评选先进党支部、模范得5分,并做好个体私营企业及属地管理工作的得4分,作风拖拉,没有按要求做,不得分。

3、认真贯彻执行工委决议和办事处交办的各项任务,无重大事故得3分。

4、加强管理,信息齐全,认真执行“三定一书”、“三定一考核”办法,坚持“三会一课”制度,工作有记录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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