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理论研究工作会议之后,为贯彻落实好会议精神,结合全省检察理论研究工作的实际,省院明确并制定了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检察理论研究工作措施和意见。并加大工作力度,推进检察理论研究工作的开展。
一、发挥挂职人员在课题研究上的牵头作用
前不久,省院从、天津两市检察机关和大学、中国人民大学、中国政法大学、吉林大学等四所重点高校,引进了一批博士、硕士研究生到有关基层院挂职工作。他们视野宽,观念新,法学理论扎实,检察实践丰富,优势明显。他们的到来,在检察机关和高等院校间搭建起了一座交流合作的“桥梁”,为检察理论研究提供了人才和智力支持。为了充分发挥这些人员在检察理论研究上的作用,省院研究室就此下发了通知,要求各院要抓住这一难得契机,切实发挥挂职人员对检察理论研究的带动作用,推动我省检察理论研究工作上层次,上水平。现已有14名挂职人员确定了研究课题,并带动了挂职单位的检察干警参与理论研究。
二、提供课题制、年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