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条公司全休员工必须严格执行如下禁令。
严禁在工作日午间饮酒(受上级指派接待客人除外)。严禁在值班时饮酒。严禁在任何时间、任何场合酿酒。
严禁酒后驾驶机动车。
第三条凡违反第二条之规定,经查实后,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罚。
对第一次违反规定的协理级以上干部,给予诫勉谈话,责令写出检查,第一次违反规定的职工,给予批评教育,责令写出检查;对第二次违反规定原协理级以上干部,给予察看或降级的处理,第二次违反规定的职工,给予通报批评,取消当年评先资格;对一年内累计违反规定三次的干部及职工,给予辞退。
对酒后驾车者,除按交通法规处罚外,一律扣发全年奖金。因酒后驾车、酗酒等造成严重后果者,根据国家法律追究责任。
对本部门一年内发生三次以上(含三次)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