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戒烟规定

戒烟规定

时间:2008-5-15 9:19:16  [下载该文章]  [会员注册]
戒烟规定西宁市公共场所禁止吸烟规定西宁市人民《西宁市公共场所禁止吸烟规定》已经市人民第9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发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第一条为了控制吸烟的危害,保障公民身体健康,保护环境,促进文明城市建设,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第二条本市公共场所禁止吸烟实行“限定场所、单位负责、加强引导、全民参与、严格管理”的原则。第三条西宁市市容环卫主管部门负责全市公共场所禁止吸烟的管理工作。区、县市容环卫主管部(提供)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公共场所禁止吸烟的管理工作。民航、铁路、交通部门负责其管辖范围内公共场所禁止吸烟的监督管理。第四条禁止在公共场所吸烟是全社会共同的责任,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应当支持并参与此项工作。市容环卫、教育、文化、卫生、新闻等有关部门,应当开展吸烟有害健康、劝阻吸烟和禁止在公共场所吸烟的宣传教育。第五条本市行政区域内下列公共场所禁止吸烟:(一)医疗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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