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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费减负政策落实情况督查工作汇报

清费减负政策落实情况督查工作汇报

时间:2009-11-13 9:30:34  [下载该文章]  [会员注册]
清费减负政策落实情况督查工作汇报 根据省物价局及市纪检委要求,我们对2008年国家和省出台的清费减负政策的贯彻落实情况进行了督查。重点是行政事业收费项目取消、收费标准降低和减免暂停收费等政策的落实情况、公布降低的服务性收费标准降低政策执行情况。目前已督查了行政事业单位28个,社会经营服务性单位20个。从检查情况看,各项减负政策执行情况较好,没有发现超标准收费问题。但行政事业单位存在没有及时变更收费许可证和收费公示问题,社会经营服务性单位存在未看到文件、收费公示欠缺问题。针对上述问题我们在督查中发放了整改通知书或口头进行了告诫,要求有问题的单位立即进行整改,并对社会经营服务性单位进行了政策告知。 我们计划在2月底前完成对未列入涉企收费专项检查单位清费减负政策贯彻落实情况的督查。3月-6月开展涉企收费专项检查,重点检查建设、气象、技术监督、环保四个部门(含下属)及七个工程检测单位。检查的主要内容为:(一)继续收取或变相收取国家已明令取消收费项目的;(二)不执行国家规定的降低收费标准和收费减免政策的;(三)将行政职责范围内的正常公务转由其他单位进行有偿服务的;(四)擅自设立收费项目或者自定标准收费的;(五)提高收费标准、扩大收费范围的;(六)增加收费频次和肢解收费项目重复收费的;(七)超出政府指导价浮动幅度制定价格的;(八)擅自制定属于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范围的服务价格的;(九)向企业强制或变相强制服务并收费的,或多收费少服务甚至不服务的;(十)违反规定以保证金、抵押金等形式变相收费的;(十一)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收费政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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