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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开展社区网格化服务管理工作的自查报告

县开展社区网格化服务管理工作的自查报告

时间:2017-1-4 10:04:00  [下载该文章]  [会员注册]
县开展社区网格化服务管理工作的自查报告自治区民政厅:根据自治区民政厅《自治区人民关于进一步深化和谐社区创建工作的意见》(宁党发〔20〕56号)、《宁夏城市社区网格化服务管理工作实施办法》(宁民办〔2015〕32号)、《宁夏城市社区网格员管理暂行办法》(宁民发〔2015〕75号)、《关于进一步做好社区网格信息报送对接工作的通知》(宁民发〔2016〕94号)、自治区民政厅《关于开展社区网格化服务管理自查工作的通知》等指导性文件的部署和要求,为加强社区网格化管理,提高社区网格化服务管理水平,促进工作制度建立及落实情况,确保各项工作有序开展,把开展社区网格化服务管理工作,作为进一步规范和提升星级和谐社区建设的有力举措。我局按照内容真实、数据准确的要求,认真开展自查工作。现将相关情况报告如下: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我局领导高度重视,组织业务相关人员全面学习了深化和谐社区创建工作和社区网格化服务管理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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