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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划拨中小学校舍建筑的质量安全鉴定经费的请示

关于划拨中小学校舍建筑的质量安全鉴定经费的请示

时间:2014-7-13 6:11:16  [下载该文章]  [会员注册]
区人民:我区的中小学校舍建筑的质量安全鉴定工作已完成,完成鉴定全区公立学校147所和59个分校教学点的教学用房、教学辅助用房面积共485479平方米,按照我局与广西建筑工程质量检测中心签定的合同约定,每平方米鉴定费3元,总需鉴定经费1456437元。我局已支付鉴定经费800000元,尚欠鉴定经费656437元未支付。根据合同条款付款方式约定,恳请区人民同意划拨656437元用以支付我区中小学校舍建筑安全鉴定费。妥否?请批示。附件:1.《高新区人民会议纪要》三届第35期2.桂价费〔2009〕451号文3.《建筑工程检测合同》高新区教育和科技局二〇一〇年三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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