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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廉租住房分配实施方案

2014年廉租住房分配实施方案

时间:2014-7-6 13:27:26  [下载该文章]  [会员注册]
一、申请条件及认定办法申请分配对象以家庭为单位,采取自愿申请、审核、社会监督的方式进行。(一)申请条件1、申请对象所有家庭成员都具有广平县城镇常住户口;2、申请对象无私有住房或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在15平方米以下且家庭住房总建筑面积在50平方米以下;3、申请对象所有家庭成员享受县民政部门核定的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或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在本地上年度人均可支配收入的0.8倍(含)以下;(二)申请条件的认定1、家庭认定。按县门核发的户口簿,实行一簿一户认定。婚后无房,与父母同住,按分户认定;无配偶、无父母和无子女的单身人员,按一户认定。2、家庭人口数量认定。下列人员计入申请家庭人口:申请人、配偶、未婚子女。3、无房户的认定。申请家庭没有私有住房,居住临时简易房、亲友住房或从市场上承租私有住房,已婚的和父母同住的应当认定为无房户。4、住房建筑面积认定。有私有住房的,住房建筑面积以房屋所有权证上注明的建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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