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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镇建设实施工作意见

村镇建设实施工作意见

时间:2015-4-29 8:46:17  [下载该文章]  [会员注册]
一、严格程序,加强规划、设计、施工管理,全面推动村镇建设健康发展(一)村镇建设管理规划管理1、镇规划区内的土地利用和各项建设必须符合镇总体规划和详细规划,服从规划管理。任何单位和个人必须服从镇人民根据镇规划作出的调整用地的决定。2、镇规划区内的建设工程项目在申请计划部门批准时,必须附有县建设局的选址意见书。3、在镇规划区内进行建设需要申请用地的,必须持建设项目的批准文件和村“两委”土地选用“重大事项申报表”,向镇村建办申请定点,由镇村建办根据规划核定其用地位置和界限,并提出规划设计条件的意见,建设方须提供详细规划、工程设计文件,报县建设局审批。县建设局审核批准的,发给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单位和个人在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后,方可依法申请办理用地批准手续。4、建设规划用地批准后,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改变土地使用性质和范围。如需改变土地使用性质和范围,必须重新履行规划审批手续。5、在镇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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