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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风廉政建设自查报告

党风廉政建设自查报告

时间:2009-12-16 10:39:48  [下载该文章]  [会员注册]
今年安监办(局)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县纪委、监察局的具体指导下,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的中心工作,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扎实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一、明确责任,强化作风建设,切实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1、按照[2008]32号文件要求,经局党组研究讨论制定下发了《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局)2008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的通知》([2008]5号)。明确了责任,落实了措施,突出了重点,有力推动了我办(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2、狠抓安监队伍的作风建设。按照县委“讲正气,树新风”活动的要求,我办(局)成立了以主要领导为组长的领导小组,制定了《党风廉政建设制度》,并按照市安监局要求,在全办(局)内开展了“用心想事、用心谋事、用心干事”为主要内容的领导干部作风建设,强化了“四种意识”(忧患意识、实干意识、执行意识、自律意识),培养了“四种作风”(勤勉敬业作风、求实务实作风、雷厉风行作风、廉洁奉献作风),切实解决了“为民、开拓、务实、清廉”的问题。3、狠抓了《中共中央纪委关于大力弘扬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精神坚决制止各种铺张浪费行为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的学习贯彻执行。中央、省、市、县召开《通知》学习贯彻会议后,我办(局)党组高度重视,立即组织办(局)领导班子学习,制定了学习贯彻措施,随即又组织全办(局)干部学习。通过学习、自查自纠等阶段工作,将《通知》学习贯彻执行推向了深入。全办(局)五个班子成员和其余九个党员干部都严格遵守了《通知》中的十项严格禁止性要求。二、加强落实,全面贯彻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部署和要求。1、严格执行四大纪律八项要求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各项规定。严格执行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经济工作纪律和群众工作纪律。进一步落实领导干部及其配偶、子女及其配偶不准经商办企业、党政机关工作人员收送现金和有价证券、跑官要官、参加赌博、利用婚丧嫁取敛财等规定;继续认真清理用公款为干部职工购买个人商业保险、领导干部拖欠公款或利用职权将公款借给亲友的问题;进一步加强公车管理,坚决杜绝超标准配备使用小汽车和在住房上以权谋私等问题;严格执行反对铺张浪费的各项规定,坚决制止比排场、比阔气、奢侈挥霍等不良风气,推动节约型社会建设。严肃查处违规使用财政资金或通过摊派方式举办各类节庆活动等文艺活动。坚决纠正以学习考察和爱国主义教育为名组织公款出国(境)、外出旅游、大吃大喝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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