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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属窗口单位开展基层评议党员试点工作情况

市属窗口单位开展基层评议党员试点工作情况

时间:2014-8-20 8:03:14  [下载该文章]  [会员注册]
市属窗口单位开展基层试点工作情况根据实践办《关于在部分市县开展机关、企事业单位等基层试点工作的通知》(粤群组办〔2014〕15号)文件精神,为突出窗口单位试点的示范效应,我市选取了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中心、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受理大厅、市社会保障局服务大厅、市环境保护局办事中心、市交通局案件受理大厅等5个群众关注度高、办事人员多、班子健全的市直机关的窗口单位作为试点单位,并于6月4日前顺利完成了市属窗口单位基层试点工作任务。现把试点工作情况报告如下:一、基本情况我市窗口单位基层试点工作5月下旬启动,6月5日前评议会议全部召开完毕。会前,各窗口单位都深入开展了自查,撰写了深刻的自评材料。会上,窗口单位的党支部(或党小组组长)首先代表党支部(或党小组)对本窗口单位在服务群众方面存在的四风问题进行检查,并带头开展自我批评;随后,进行了自我批评和相互批评,参会的群众代表再对会议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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