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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公开统计管理制度

信息公开统计管理制度

时间:2014-10-12 21:40:56  [下载该文章]  [会员注册]
为了准确、及时、全面地掌握各部门、各乡镇信息公开情况,提高我信息公开工作质量,制定信息公开统计季报制度。一、统计范围和报送单位统计范围:本县行政区域内负有信息公开法定义务的各单位,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公共企事业单位。报送单位:各乡镇、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为报送单位,公共企事业单位的统计数字由其行政主管部门汇总后上报。二、组织实施县信息中心负责本统计制度的组织实施,协调统计工作,组织开展相关培训。各公开单位负责收集、报送本单位及其下属企事业单位的统计数据。三、统计报表的上报要求各报送单位按照《信息公开情况统计报表》,于每个季度最后一个工作日前将本季度统计数据报送县信息中心(包括盖章的纸质资料和电子版),县信息中心将信息资料整理并经中心负责同志审定同意后,在县人民门户网站信息公开专栏公布,并于次月5日前将公开的信息报送市信息中心。如遇法定节假日,报送期限为收假后第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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