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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播电影电视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广播电影电视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时间:2008-3-30 14:35:34  [下载该文章]  [会员注册]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障广播电影电视事业发展和宣传工作的顺利进行,预防火灾事故,依照《消防条例》及其《实施细则》,制定本规定。第二条广播电影电视系统的消防安全工作均须执行本规定。第三条广播电影电视系统的消防安全工作须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实行分级管理负责制。第二章各级防火负责人的职责第四条各单位须确定一名行政领导为单位防火负责人,负责领导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工作。其主要职责是:(一)组织贯彻执行《消防条例》及其《实施细则》和有关消防管理规定以及上级主管部门的精神,并将消防安全工作纳入本单位的工作日程;(二)组织制定消防管理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逐级防火责任制和岗位防火责任制;(三)负责防火安全、消防工作组织的领导工作,并负责解决消防安全工作所需要的经费;(四)组织领导消防法规、消防知识的宣传教育工作和防火安全检查,解决火险隐患,改善消防条件,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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