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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工信息宣传调研工作考核办法

组工信息宣传调研工作考核办法

时间:2016-2-29 9:31:04  [下载该文章]  [会员注册]
组工信息宣传调研工作考核办法为了更好地发挥信息宣传和调研在基层及组织工作中的重要作用,扩大我市基层和组织工作的影响力,进一步推动信息宣传和调研工作上台阶、上水平,特制定本考核办法。一、考核对象各乡镇(街道)党(工)委。二、考核任务各乡镇(街道)党(工)委全年上报信息、宣传报道各不得少于12篇(每月至少各报送1篇,全年问题类信息不得少于2篇),至少完成1个(组工)调研课题任务。各乡镇(街道)全年信息不得少于20分,宣传不得低于40分。三、计分办法1、信息工作:被《组工信息》录用的记4分;被丽组部采用计10分(动态、综合、简讯5分);被省组部采用计30分(动态、综合、简讯8分);被中组部采用计50分(动态、综合、简讯15分),采用信息分别被市委(龙组部)、丽水市委(丽组部)、(省组部)和四级领导批示的,分别按5分、15分、30分和50分加分(与他人合作的信息被录用,按合作人数比例计算)。同一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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