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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建立纪委同下级党政负责人谈心谈话记录制度的意见

关于建立纪委同下级党政负责人谈心谈话记录制度的意见

时间:2014-7-13 6:24:30  [下载该文章]  [会员注册]
为贯彻落实纪委二次全体会议和自治区纪委四次全体会议关于实行纪委负责人同下级主要负责人谈话制度的精神,现对建立高新区纪委负责人同乡镇和区直部门主要负责人谈话制度,提出如下意见:一、区纪委负责人同乡镇和区直部门主要负责人谈话,主要是围绕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保证廉洁从政等工作,沟通情况、交换意见、研究问题,促进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深入开展。二、谈话人员为区纪委常委(监察局副局长);乡镇、乡镇长,区直各委、办、局、人民团体正职。三、谈话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沟通、交流各乡镇部门贯彻执行、政策,特别是遵守政治纪律的情况。2、沟通、交流各乡镇各部门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开展反腐败工作情况,包括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做法、成效、基本经验及存在问题等。3、沟通、交流各乡镇各部门贯彻执行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的情况。4、了解掌握乡科级班子成员贯彻落实廉洁从政各项制度规定,加强对配偶、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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