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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访的制度逻辑

信访的制度逻辑

时间:2007-12-22 8:19:08  [下载该文章]  [会员注册]
近年来,对中国信访制度的主要批评,是认为信访并非一种规范的纠纷解决机制,应该用更符合法治的方法来取代。但这些批评未能理解到,为甚么在已经建立了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制度的今天,大批民众还是选择了信访。是否废除信访制度就会取得正本清源的效果?本文认为,信访制度是嵌套在中国现行的整体过程中的,除非中国现行过程发生较大的变化,否则,废除信访制度,也不会发挥正本清源的效果。一 逐级上访与越级上访中国《宪法》第二十七条规定:「一切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必须依靠人民的支持,经常保持同人民的密切联系,倾听人民的意见和建议,接受人民的监督,努力为人民服务。」第四十一条规定:「公民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有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违法失职行为,有向有关国家机关提出申诉、控告或者检举的权利,但是不得捏造或者歪曲事实进行诬告陷害。」这些规定,可以看做是信访的宪法依据。但宪法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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