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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营养改善计划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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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4-7-6 17:36:43  [下载该文章]  [会员注册]
小学营养改善计划管理制度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责任追究制度一、凡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追究有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的行政责任1.确定享受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学生名单过程中,不按照县相关规定办事、徇私舞弊、厚此薄彼,在广大群众中造成不良影响的。2.学校食品生产经营单位未建立食品安全管理办法的,管理措施不落实的,发生食品安全事故的。3.学校食品监管部门失察、监督不力或监管不到位,给食品安全工作带来严重后果的。4.对学校食品安全举报、投诉未及时处理,造成严重后果的。5.在行政许可、认证、检查、处罚等行政行为中不遵守法定条件和程序,失职、渎职、以权谋私、徇私枉法的。6.发生学校食品安全事故,对事故进行隐瞒、谎报、缓报或者授意他人隐瞒、谎报、缓报,阻碍他人报告的。7.发生学校食品安全事故,未积极有效地开展事故救援和调查处理的。8.拒绝、阻碍、拖延接受学校重大食品安全事故调查组调查或拒绝、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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