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和国家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2002年4月28日下发的《关于深入开展公众聚集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治理的实施
方案》(公发[2002]4号,以下简称《实施方案》),结合2001年11部委局联合下发的《关于开展公众聚集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治理的实施意见》(公发[2001]13号),自5月份以来,我省精心组织部署,在全省深入开展了为期5个月的专项治理工作。2002年10月23日至25日,组织6个检查组,对全省20个市、县(区)开展公众聚集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工作情况进行了验收,验收表明,我省的专项治理工作基本达到了目的。现将工作情况总结如下:一、专项治理的基本情况按照《实施方案》要求,结合海南实际,通过深入排查,全省共纳入专项治理单位5630家。专项治理期间,全省共派出检查组120个,检查公众聚集场所3174家,医院242家,
学校、幼儿园2214家,发现存在火灾隐患单位2039家,火灾隐患4523处,其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