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本
合同双方当事人出让方:深圳市
国土资源和房产管理局(以下简称甲方)法定代表人:张士明职务:局长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振兴路建艺大厦电话:83788590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法定代表人:职务:地址:电话: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法定代表人:职务:地址:电话: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法定代表人:职务:地址:电话:二,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深圳市的有关规定,订立本合同.三,甲方向乙方出让土地的使用权,土地所有权属于国家.地下自然资源,埋藏物均不在土地使用权出让范围.四,本合同签订之日,甲方将宗地编号为a0010126,用地面积为平方米的土地使用权出让给乙方.乙方对该宗地的现状无任何异议.本合同签订后,则视为甲方已向乙方交付土地.五,a0010126宗地的土地使用年期均为柒拾年,从年5月23日起至2078年5月22日止.六,土地用途:居住用地七,土地利用要求1,主体建筑物性质:住宅2,建筑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