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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农村标准化寄宿制学校卫生工作的意见

关于加强农村标准化寄宿制学校卫生工作的意见

时间:2011-12-20 18:32:50  [下载该文章]  [会员注册]
市教育局市卫生局关于加强农村标准化寄宿制学校卫生工作的意见(试行)为进一步加强我市农村标准化寄宿制学校卫生工作,切实保障青少年学生健康成长,依据《国家学校卫生工作条例》、《国家学校体育卫生条件试行基本标准》(教体艺[2008]5号)和《省人民办公厅转发教育厅卫生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卫生工作意见的通知》(政办发[2003]79号)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就进一步加强我市义务教育段农村标准化寄宿制学校卫生工作提出以下意见。一、统筹规划,切实加强学校卫生室建设实施市农村标准化寄宿制学校建设,必须统筹规划、同步建设学校卫生室。卫生室建设应符合《国家学校体育卫生条件试行基本标准》。所有建成、投入使用的学校必须建有卫生室。对于目前已建成但尚无卫生室的学校,必须在2010年8月31日前建成卫生室。卫生室建设及药品、医疗器材配备工作由区县教育部门负责,卫生部门进行指导。区县教育局负责协调区县食品药品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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