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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商业代理合同

国际商业代理合同

时间:2007-1-5 17:50:39  [下载该文章]  [会员注册]
制造商:地址:邮码:代理商:地址:邮码:第一条委任兹委任贸易有限公司为地区修理及销售之代理商。第二条代理商之职责1.向该地区寻求货主欲购和修理的询价单并转告制造商;2.报告本地区综合市场情况;3.协助安排工厂经销人员的业务活动;4.代表制造商定期作市场调查;5.协助制造商回收货款(非经许可,不得动用法律手段);6.按商定的方式,向制造商报告在本地区所开展的业务状况。第三条范围为了便于工作,制造商应把代理区域业主名录提供给代理商,代理商对此名录给予评述,提出建议或修正,供制造商备查;由于个别收取佣金造成地区之间的争执时,制造商应是唯一的公证人,他将综合各种情况给出公平合理的报酬。第四条佣金制造商向该地区代理商支付修理各种结算总价值%的佣金,逢有大宗合同须另行商定佣金支付办法,先付%,余额待修理结算价格收款后支付。第五条费用除下述者外,其余费用由代理商自理。1.在制造商指定的时间内对制造商的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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